关于发放2022年11月份工资的通知
各位教职工:
2022年11月份工资已发放。本次发放扣除本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及2022年10月份其他收入个人所得税,扣除2022年1、2季度剩余水费,这个在扣水电费列支,另外扣除七月份至十月份公积金基数变动扣差,在其他扣款列支。望各位老师周知。若有个税相关问题,请与财务处李晓丽同志联系,联系电话:65679,15991875679。关于发放标准问题,请与人事处刘彦春同志联系,联系电话:66310,13991496310。
财 务 处
2022年11月4日